规定如下:
根据国家6部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确定西安、咸阳、宝鸡、渭南等市为我省秸秆禁烧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周围15公里范围内,西安至宝鸡、西安至潼关、西安至铜川、西安至蓝田等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市政府可在本辖区人口集中区、重点产粮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林地、草场、油库、粮库、通信设施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禁烧区以乡镇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名单,并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罗威纳犬、纽波利顿獒犬、威玛猎犬、中亚牧羊犬、加纳利犬、菲勒犬、牛头梗、法老王猎犬、阿富汗猎犬;
德国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英国斗牛犬、澳洲牧牛犬、苏俄牧羊犬、松狮犬、大丹犬、阿拉斯加雪撬犬、秋田犬、昆明犬、杜宾犬、川东猎犬、比利时玛利诺犬、中华田园犬(土狗)、日本狼青犬、灵缇犬、大白熊犬、圣伯纳犬等犬种。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陕西杨凌是不禁摩的,首先陕西杨凌这个地方有个很出名的大学,九八五院校。
但是这里也是城市农村的结合非常紧密的地方,所以进出也是周边农村的人很多,只要你摩托车手续合法合规,而且你安全驾驶,那么交警是不会对你进行查处的,可是要是呢不合格那么必查。
封山禁牧的区域是,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咸阳市各县、区的全部行政区域;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各县、区的渭河以北地区;
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县、区的林业用地(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地);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各县、区渭河以南地区的林业用地
陕西省目前尚未有禁煤城市。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陕西省从2016年起,将10个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作为煤改清洁能源试点,推动该区域内农村清洁取暖,减少冬季燃煤污染。在推动清洁取暖的过程中,陕西省各市县结合实际,采取不同措施,但并未完全禁止使用煤炭。
陕西禁止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由于陕西的高速公路没有专门为摩托车设置的通道,因此摩托车不允许在该路段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如果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存在问题,导致机动车驾驶人难以正确理解,那么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改善。然而,搜索结果中没有提到陕西高速公路上的摩托车专用车道标志标牌存在问题,这表明陕西高速公路上的摩托车行驶标志标牌应该是清晰且适用。
公安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明确了高速公路的定义,即多车道公路,全年日设计交通量超过15000辆小型客车,并设有立体交叉口的全程封闭道路。该标准强调了高速公路的特点,如只允许汽车高速行驶、设有多个车道、中央分隔带以及全封闭管理等,这些特点并不适用于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采取限制或禁止的通行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对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可能产生的误解,陕西暂时不允许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
综上所述,陕西禁止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对高速公路的定义,这些都排除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可能性。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提到的交通标志、标线问题并没有出现在陕西的高速公路上,而是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限制通行的措施。
陕西安康城区目前没有禁止摩托车
没有,如果省城西安都不禁摩估计其他几个城市没有敢禁摩托车的,再加之都是农村城市,多少买不起轿车的人就是靠摩托车代步呢。
陕西目前没有禁摩的城市,原来只有西安禁摩,但在2017年11月23日,西安市政府宣布2009年实施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即“禁摩令”失效,摩托车恢复上路行驶。随着“禁摩令”失效废止,上路行驶的摩托车数量和交通违法行为逐渐增多,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摩托车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在摩托车涉牌涉证、飙车、大噪音改装摩托噪音扰民、不按规定穿戴护具等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路段,展开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了一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人,查扣了一批非法改装、拼装、无牌和不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摩托车。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沙化土地和湿地封山禁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耕还草地封山禁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