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是不是参公单位?

时间:2025-02-28 09:34 人气:0 编辑:招聘街

一、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是不是参公单位?

答: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是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基层单位,隶属于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是参公单位

二、司法局矫正必须妻子到场签字吗?

没有规定一定要让家属签字。到司法局报到后接受社区矫正,并且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譬如离开居住地的县(市、区)必须请假,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活动、定期汇报思想和生活情况等。

量刑建议书是给法院的,不会给家属看,如果家属委托了律师辩护,律师可以拿到量刑建议书,律师可以给家属看。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三、司法局临时工待遇?

        司法局临时工待遇各用人单位各地不一样,没有统一标准。一般均是劳务派遣用工。

        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司法局矫正科干什么的?

是社区矫正的管理科室,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是司法局的职责职能之一,是对社区矫正人员,即法院判决的缓刑人员,以及假释,保外就医等几类刑罚人员实行监管的工作,通常也俗称“电子监狱",“监外执行",即不在监狱服刑,而是在其户籍地或常年居住地接受改造,从而预防和减少再次犯罪

五、司法局对矫正人员最多几次警告?

社区矫正人员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撤销缓刑或者假释,收监执行。没有限制一年内能几次警告,只要严重违反矫正监管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都可以警告处分。

六、司法局管理社区矫正有什么要求?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七、温岭司法局工资待遇?

现在温岭已经实行阳光工资了,公务员的话一年也就六万左右一般科员。

八、司法局社区矫正是干什么的?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一、社区矫正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按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3、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5、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

  6、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7、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个案;

  8、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僵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9、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10、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二、社区矫正实施目的:

  1、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2、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九、到司法局办理矫正之后可以换工作吗?

到司法局办理矫正后就属于社区矫正人员,矫正人员必须服从社区管理。如果换工作,就得先向司法局报备,报经司法局批准,因为社区矫正人员都有定位,规定只能在管辖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出了监管范围,脱离监管违反了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得收监。

十、县司法局矫正科科长是什么级别?

县司法局矫正科长属于股级,县司法局局长属于正科级,矫正科是县司法局内设机构,一般没有什么级别,名义上是科长,但是应该是业务科长,实际上是股级,也就是科员级别。一般来说县里的各个大局,里面的什么科长,都是没有级别的,只是挂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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