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的职责:
1、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5、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7、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8、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9、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查工作覆盖面广,涉及的业务领域较多,需要汇聚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这样才能把巡查工作做的更实、更细、更规范。
一般来讲,审计部门、经侦部门、财务人员等被抽调的可能性更大。
巡查工作涉及对单位和部门的财务人事等重点岗位进行巡查,就需要抽调专门力量。
1、传达贯彻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县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5、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工作协调;
7、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8、负责巡察工作的后勤保障和巡察资料的统一保管;
9、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 县委巡察小组是为了监督、检查县委及县级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 县委巡察小组由县委委派,成员通常由县委领导和专家组成,他们以专业的视角和方法对县级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和改进,从而推动县级工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3 县委巡察小组的方式多样,有定期巡察、特别督导等形式,此外,还会针对具体问题展开专项巡察和治理,以确保县级工作的透明与高效。
属于党委的工作部门,像组织部,宣传部一样,但是设在纪委。
根据中共长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经县委批准,从2023年3月8日开始,县委巡察机构对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等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政治巡察。
县级巡察办属于的机构如下:
县级巡察办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
巡察工作是反腐倡廉,良化各级规关和领导干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察督办、形成震慑,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巡视内容包括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市委决策、落实“两个责任”、“三公经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廉政纪律、民主集中制等7个方面。
扩展资料:
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对所辖乡(科)级及以下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常规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专项巡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报告巡察情况,包括巡察情况的全面报告、巡察期间的阶段性报告、巡察过程中的重大情况报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巡察工作结束后,经批准,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会同巡察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4.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5.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本巡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巡察办是最近几年才成立的机构,列入了党委工作部门序列,和其他党委工作部门是平级机构,有自己独立的编制,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务员编制,虽然看起来是独立部门,但实际上接受纪委的统一管理,巡察办主任同时还是纪委的班子成员。
主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参与查案办案
县委不是独立法人单位,它是上级党委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属于党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党的政治思想宣传,领导指导政府部门抓好全面工作,它不具备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资格。
根据长武县人民政府网站最新消息,长武县巡察工作暨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回顾十七届县委前两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全体巡察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忠诚履职,推动长武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定位,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以“三聚焦一加强”为监督重点,做到精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