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社保是可以补缴公积金的。
由于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在恢复正常汇缴且对漏缴月份进行了补缴以后,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4.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2.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4.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的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应该在同志街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春市同志街698号 就在我单位旁边,火车站做62、362到省妇幼下车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分-11:30,下午13:00-16:00
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4:00(中午午休)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每月扣款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
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4:00(中午设值班热线)
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工资*(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 缴纳比例5%~12%,个人比例与单位缴纳比例相同。缴纳基数就是你的工资,上年度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水平。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开发商要具备资质,除了首付以外,要有工资证明,而且月还款额不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然后去公积金审批中心审核,大约两个月左右会放款
按照规定,不能马上提取 离职提取公积金要具备以下几种条件
1、离职满两年
2、有离职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3、到离职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这样的话,两年后就可以提取了
到你退休单位的行政区划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即可。因为长春市几乎是每个行政区划都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退休人员到那里就可领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