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重要的法律执法机构之一,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公安机关的核心力量,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责。本文将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岗位职责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岗位要求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岗位职责和要求非常重要和严格,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同时具备良好的政治要求和职业道德。作为国家的法律执法人员,人民警察将继续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森林公安是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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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毕业后都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成为警察
文职人员被公安机关录用或者本身就是文职调去公安机关,不属于人民警察序列,文职属于事业编制,没有执法权,通常负责后勤,办公室,财务等方面,待遇跟警察对比稍微低一些,不属于公务员,你说的文职不知道是不是事业编制,有的文职只是辅警,还有,就算是事业编制的文职,也是辅警。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民警察。
第三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必须在编制和增干计划内进行,按照人事计划管理程序,申请年度增干指标。录用计划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公安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部制定,报人事部审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厅(局)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及所属单位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公安局(处)制定,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四)县(市、旗)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由县(市、旗)公安局制定,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后,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录用计划,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及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
第四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国家统一招考人员中录用。
第五条 报考人民警察,除必须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25岁以下。特殊岗位或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0岁;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南方部分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第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实施办法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业科目、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按照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商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八条 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在校期间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毕业分配前在校参加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为人民警察。
第九条 公安机关确需从公安警察院校以外录用技术侦察等特殊职位的公务员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办理。
第十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拟录用的人民警察,由用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
(一)公安部录用人民警察,报人事部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录用人民警察,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三)副省级市、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录用人民警察,经公安厅(局)审核同意后,报副省级市、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四)县(市、旗)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由市(地、州、盟)公安局(处)审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复核,报市(地)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五)海南省下管县(市)公安局录用人民警察,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县(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必须进入公安警察院校接受三个月以上的公安专业培训。经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 在本办法中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制定的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下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本办法录用人民警察的,人事部门不予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公安机关不予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计划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由公安部和人事部统一制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当然不包括司法警察!
1、《人民警察法》第2条对警察种类有明确的规定: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就是在公安机关工作的人民警察。 司法警察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民警察。 他们尽管内都是人民警察,但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行政管理上归公安机关;司法警察在行政管理上归各自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换句话说,在行政管理上,公安机关管不了司法警察,法院或检察院也管不了公安机关的的警察。他们分属不同系统或者说部门,在工作容岗位上履行的职责也各有不同。
人民警察、公安:称呼不一样;
交警、特警:警种不一样;
特勤有两种含义,一种泛指现在的协警、辅警,一种指耳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分类是按照职位类别跟工作特点进行分类的。一共有3大类,分别是: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 1、综合管理类 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履行政、文秘、审计、财务、科技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职能的岗位。计算机网络维护
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