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职责?

时间:2025-05-10 10:07 人气:0 编辑:招聘街

一、监事会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又称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是:(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慈善总会监事会作用

慈善总会监事会作为慈善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担负着制定慈善组织政策、监督组织运作以及保障公益事业的责任。本文将深入探讨慈善总会监事会的作用和职责,以及其在慈善事业中的重要性。

慈善总会监事会的作用

慈善总会监事会作为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 决策制定:

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制定慈善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决策,根据社会需求和组织使命,确立慈善事业的方向和目标。监事会通过对各种慈善项目的评估和分析,确定哪些项目将获得资助、以及资助的规模和方式。

2. 组织监督:

慈善总会监事会对慈善组织的运作进行监督,确保慈善项目的执行符合组织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捐赠者的权益和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监事会有权对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3. 资金筹措:

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筹措慈善组织所需的资金,通过与企业、捐赠者和政府等合作,寻求资金支持和资源共享。监事会与各界人士建立联系,推动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可和支持。

4. 社会影响力:

慈善总会监事会代表慈善组织与社会进行对话,传递慈善事业的信息和理念,扩大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监事会成员通常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他们的专业背景和社会地位为慈善组织带来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慈善总会监事会的职责

慈善总会监事会作为慈善组织的核心机构,承担着以下职责:

1. 决策执行:

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执行制定的慈善组织决策,包括资金分配、项目推进和慈善活动的组织。监事会通过评估项目执行效果和慈善活动的社会效益,向捐赠者和社会公众展示组织的成果和价值。

2. 制定政策:

慈善总会监事会制定并更新慈善组织的政策和管理规范,确保组织运作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监事会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其他慈善组织的合作,参与制定慈善行业的政策法规,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3. 增进合作:

慈善总会监事会积极促进组织与其他慈善组织、企业和政府间的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解决。监事会通过举办慈善交流活动、推动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促进不同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共享资源。

4. 公众形象管理:

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管理慈善组织的公众形象和声誉,确保组织的形象与其价值观和行为一致。监事会通过公共关系和媒体合作等手段,传递组织的正面形象和价值观,增强社会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和认可。

慈善总会监事会的重要性

慈善总会监事会作为慈善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慈善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1. 资源整合:

慈善总会监事会通过与各界人士和机构的合作,整合社会各方的资源,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支持。监事会的社会影响力和人脉资源有助于组织积极寻找捐赠者和合作伙伴,推动慈善项目的实施。

2. 规范管理:

慈善总会监事会制定的政策和管理规范,可以规范慈善组织的运作和行为,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益事业的透明度。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可以防止慈善组织的滥用资金和权力,保持组织的良好声誉。

3. 社会认可:

慈善总会监事会具有代表慈善组织与社会进行对话和沟通的职责,可以传递慈善事业的理念和重要性,促进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可和支持。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和社会地位可以提升慈善组织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4. 发展方向:

慈善总会监事会负责制定组织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问题的结合,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方法和途径。监事会通过对慈善项目的评估和分析,为组织提供战略指导,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

慈善总会监事会的作用和职责不可忽视,它在组织决策、资金筹措、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形象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慈善事业需要一个稳定、高效、透明的监督机构,来保障公益事业的推进和社会的福祉。

三、监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监事会管理机构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联系,承办国务院交办的事项。

第五条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第六条 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至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第七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监事会主席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监事会的工作,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监事会每次对企业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企业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企业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国务院要求报告或者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监事会不得向企业透露前款所列检查报告内容。

第十条 检查报告经监事会成员讨论,由监事会主席签署,经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检查报告经国务院批复后,抄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

监事对检查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专项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十三条 监事会根据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需要,必要时,经监事会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

监事会根据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可以建议国务院责成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监事会由主席一人、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任的监事,为专职;监事会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为兼职。

监事会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监事会主席人选按照规定程序确定,由国务院任命。监事会主席由副部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为专职,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专职监事由司(局)、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其中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可以担任1至3家企业监事会的相应职务。

第十七条 监事会主席应当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自持,熟悉经济工作。

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三)坚持原则,廉洁自持,忠于职守;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辖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会中任职。

第二十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统一列支。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成员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

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成员必须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并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在监督检查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直至撤销监事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企业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企业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监事会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的;

(三)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的;

(四)有阻碍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现监事会成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时,有权向监事会管理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七条 对国务院不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派出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向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的监事会,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时,还可以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2、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

  监事会决议是多数通过原则,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五、监事会什么是什么?

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设立三个组织机构,即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决策程序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职责主要是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主要负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如果不是公司的股东,则不需要承担股东出资义务,相应地也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当然也不享有分红的权利。

依据公司法,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监事,监事也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若违反义务,则可能面临起诉和赔偿责任。

六、监事会概述及作用?

一、监事会概述

(1)监事会的设立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2)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

(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

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异议,可要求复议;

第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二、监事会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七、公益团队监事会职责?

根据规定公益组织监事会职责内容如下:·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八、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监事会工作报告议程 - 了解监事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什么是监事会?

监事会是由一群独立的监事组成的机构,它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股东的利益,并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 审议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
  •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 审议和监督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重组等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 履行其他法定职责,如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工作

监事会工作报告议程

监事会工作报告是监事会定期向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是一份典型的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程:

  1. 报告起草和准备说明:介绍报告起草的背景、目的和重点。
  2. 公司概况: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信息、经营范围等。
  3. 监事会组成情况:介绍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等。
  4. 工作情况概述: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综述,包括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决策等方面的监督情况。
  5. 重要工作内容详述:详细介绍监事会在重要事项上的工作,如对公司投资、融资、重组等决策的审议情况。
  6. 问题和建议: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其他事项:对其他与监事会工作相关的事项进行说明。
  8. 工作总结和展望: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展望未来工作的重点。
  9. 问答环节:与股东和董事会进行互动,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重要性

监事会工作报告能够向股东和董事会全面、客观地展示监事会的工作成果和监督情况,有助于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质量。同时,通过与股东和董事会的互动,监事会还可以了解他们的关注点和需求,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结语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程安排通常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会工作的特点灵活确定的。但总体来说,报告应当通俗易懂、准确完整地向股东和董事会传递监事会的工作信息。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和董事会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治理情况,保障自身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阅读完这篇文章,希望对您了解监事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有所帮助。

十、村镇银行监事会职责?

村镇银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监督董事长、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

3、对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层提出罢兔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行为损害本行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行为;

5、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报告工作;

6、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

7、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与业务活动及列席股东会;

8、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

9、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有关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风险控制等情况并逐项发表意见;

10、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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