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为您提供一篇关于非法采砂的申论范文。非法采砂是一个世界性的环境问题,严重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和沿岸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探讨非法采砂的原因、后果以及应采取的解决措施。
非法采砂的存在与多个因素相关:
非法采砂所带来的后果无法低估:
面对非法采砂带来的严重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总之,非法采砂对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只有形成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合力,才能保护我们的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感谢您的阅读。
非法采砂和非法采沙的共同点是都没有在土地部门和砂(沙)石管理所办理开采许可证。都属于非法。
砂和沙的不同点是:
砂指的是用人工办法把大的岩石根据需要,加工成不同规格大小的颗粒。
沙指的是大江大河河床底下沉积的岩石(河卵石)自然分解积聚的大量颗粒,由于水流的作用,在加上长年累月,河卵石相互碰撞,这样的沉积物就是沙,一般都叫河沙。
非法采砂问题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中,它对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那么,非法采砂是由哪个部门进行管控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采砂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国家海洋局和地方自然资源局负责。
国家海洋局是负责我国海洋资源和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范围之一就是对海洋砂石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国家海洋局会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为非法采砂问题的整治提供法律依据。
国家海洋局在进行非法采砂的监管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地方自然资源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综合规划工作。非法采砂的具体监管工作由地方自然资源局来负责。
地方自然资源局在进行非法采砂的监管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除了国家海洋局和地方自然资源局,还有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到非法采砂的监管工作中。
例如,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非法犯罪行为,当发现非法采砂行为涉及刑事犯罪时,将立即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非法采砂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管海上交通,加强对非法采砂船只的检查和管理。
非法采砂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了有效应对非法采砂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其次,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非法采砂危害的认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非法采砂的严重性,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境非法采砂问题。非法采砂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共同推动非法采砂问题的解决。
最后,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够更好地治理非法采砂问题。
总之,非法采砂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危害不容忽视。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才能够有效地治理非法采砂问题,保护我们宝贵的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
非法采砂是指未经许可或违反许可条件,在河流、湖泊、海洋等水域中采取砂石资源的行为。在中国,非法采砂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很多人对非法采砂归哪个部门管一直存在疑问。
根据相关法规,非法采砂的监管工作主要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承担。其中,水利部门负责水域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许可,环保部门则负责水域环境保护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水利部门是负责河流、湖泊、海洋等水域的管理和利用的专门部门。水利部门负责制定水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审批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许可。
因此,在非法采砂问题中,水利部门是主要的管理部门。他们负责对水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后,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非法采砂、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等。
水利部门的职责还包括加强砂石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合法开发利用砂石资源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他们会对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规划和监控,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在非法采砂问题中,环保部门起到了监督和处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部门负责保护水域的环境质量,防止和减少水污染。
环保部门会对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对环境质量超标的情况进行处罚。他们会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环保部门的职责还包括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采砂的认识和意识。他们会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向公众宣传非法采砂的危害,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非法采砂的防控工作中。
非法采砂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需要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努力来加以治理。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法采砂的防控工作。
首先,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他们可以共享巡查和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
其次,双方应加强执法合作,形成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合力。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可以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此外,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他们可以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非法采砂的危害,呼吁公众积极参与到非法采砂的举报和防控工作中。
非法采砂归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管辖,需要双方合力来加以治理。水利部门负责水域资源的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许可,环保部门负责水域环境的保护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双方应加强协作,共同治理非法采砂问题,确保水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质量的保护。
非法采砂归哪个部门管对于非法采砂采矿的,一般都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或法规科,现场勘测非法采砂采矿的范围及数量,拿好谈话笔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保持原貌,听候处理。
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交以上谈话笔录等材料。由公安机关根据非法采砂采矿的多少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砂符合以下行为之一,当事人就犯了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2、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3、其非法采矿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3、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4、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非法采砂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采砂许可审批手续擅自采砂的行为。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款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审批手续擅自采砂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3.所以要想采砂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采砂手续,只有手续齐全后才能合法采砂。
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认定是指对河道非法采砂获取的砂产品进行市场价格认定和总价值核定。
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审定是指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利工程设施以及穿(跨、临)河建筑物防洪安全程度进行的综合分析。
《办法》明确,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赃数额,销赃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河道非法采砂价值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承担价格认定职责的机构依照《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方量确定与价值认定规则》的规定认定。
非法采砂数量可采取一种下列方式方法确定,或者采取两种以上的方式方法综合确定:
1、通过现场地形测量计算;
2、通过运输设备数量、运输频次和运输设备载重量计算;
3、根据销售合同(协议)、会计账簿、结算票证、单据等资料计算;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方量计算惯例的方法计算。
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格认定:
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格一般按案发地价格认定基准日合法采砂企业同类或相近材质的砂产品中等销售价格认定;案发地没有合法采砂企业的,一般按案发地相邻地区价格认定基准日合法采砂企业同类或相近材质的砂产品中等销售价格认定;案发地相邻地区没有合法采砂企业的,按照当地砂产品销售市场中等销售价格认定。
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确定:
1、河道非法采砂数量一般为体积,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如果已计算出不同材质砂产品重量,应折算为体积,砂产品体积=重量/容重;
2、河道非法采砂销售价格单位为元/立方米;
3、河道非法采砂的价值(元)=∑【不同材质砂产品体积(立方米)×价格(元/立方米)】
法律法规对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方量确定与价值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国《水法》规定“国家实行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非法采砂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坏了河床自然形态,危及了堤防安全,还涉嫌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水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申请采砂证方法如下:
一、审查阶段1、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审查,报审请示文应包含对采砂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及现场踏勘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2、在长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区采砂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区采砂应提交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3、工程性采砂项目的申请单位,一般为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其中施工单位应当持中标通知书。
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该工程项目采砂的,应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采砂委托书。二、批复阶段1、符合河道采砂规划关于开采范围、采砂控制总量、可采期等有关要求。
2、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或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3、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4、符合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及其采砂功率的控制要求。
5、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并按规定标明船名、船号。
6、近一年内没有非法采砂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