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有明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并在项目立项审批时经农业部批准。
②自行招标的应组建招标办事机构,委托招标的应选择由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编写招标文件。
④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
⑤接受投标文件。
⑥制订具体评标方法或细则。
⑦成立评标委员会。
⑧组织开标、评标。⑨确定中标人。⑩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签订合同。
一般不提问关于检疫规程方面的问题。 重点在一些常见必检病的临床症状、剖检变化上。比如问你:屠宰检疫口蹄疫的典型病变?
产地检疫新城疫的主要症状?
等等 还有就是一类传染病包括什么?
生猪产地检疫的必检病有哪些?
等等 我参加面试的时候,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猪瘟的临床症状,还有一个是在屠宰检疫过程中需要重点检疫哪些部位。
招投新政
1
《政府工作报告》修订补充招投标内容
2019年3月15日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情况。《报告》的修改完善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方面,包括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部分,补充了“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
2
国务院:加强招标投标信用建设
2019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在招标投标、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3
财政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 ,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不看“出身”不设限
不应当以供应商的所有制、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
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资格库、备选库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等级、注册,设立分支机构
摇号抓阄不合理
不得强制要求采购人以摇号、抓阄、比选形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的自主选择权;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交易竞争应公平
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同样是属于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
4
八部门联合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时间:8月20日起,12月15日前结束
整治内容: 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包括:
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5
国务院: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广
2019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对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借鉴。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包括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具体做法如下:
北京市:招投标交易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推进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系统智能化,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
上海市: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电子化,实行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和网上下载提交,实现电子化开标评标和电子化监管,实行无纸化在线备案,降低招投标成本。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推行招标人告知承诺制,监管部门在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
6
住建部: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征求意见)
2019年9月30日,住建部对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包括夯实招标人权责、优化评标方法、加强招投标监管等方面。
夯实招标人的权责
(一)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夯实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二)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集中建设方式。
优化评标方法
(一)缩小招标投标范围(二)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三)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四)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
(一)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评标专家监管
(三)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
(四)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7
发改委:《招标投标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2月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次修订对现行《招标投标法》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维持8条不变,修订主要涉及八个方面:
(一)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
(二)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招标人自主权
(四)提高招投标效率
(五)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
(六)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
(七)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八)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8
住建部印发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指导意见
2019年12月24日,住建部正式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意见》主要内容分为五个方面、共17项措施:
一、夯实招标人的权责
(1)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
(2)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集中建设管理方式
二、优化招标投标方法
(3)缩小招标范围
(4)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
(5)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
(6)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三、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
(7)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8)加强评标专家监管
(9)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
(10)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四、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11)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1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3)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
(14)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
五、强化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
(16)推动示范引领
(17)做好宣传引导
2019年内,国务院、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皆通过政策法规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深化招标投标改革,主要针对出台法律法规、推动招投标电子化、加强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等方面。2019年,招投标制度的深化改革迈进了一大步,希望各项政策能落到实处,促进我国招投标市场的进一步稳定健康发展。
资质新政
关键词之一:减负
长久以来,建企资质申请、延续、升级等手续之繁琐,一直困扰着各大企业。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大部门纷纷发文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资质之重。具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化审批手续
住建部发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等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形成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保留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证照分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到2020年,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照后减证”。
国务院发文,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明确提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直接取消审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推进告知承诺制
住建部发文,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在10个省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
自2020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关键词之二:监管
在过去的一年里,大量新的有资质建企诞生。据统计,今年住建部共批准了49项特级资质,48家建企“升特”。但与此同时,大量建企也因为弄虚作假而上了黑名单,其中甚至包括一些特级资质建企。对于企业家们来说,这既是轻松的一年,也是“沉重”的一年……
“挂证”整治与资质“风暴”
七部委联合发文,一场整治“挂证”的风暴从18年末刮到19年末,期间,无数人员因为挂证而被取消执业注册资格。而与注册人员息息相关的建企资质也颇受影响。
就在前几日,江苏省住建厅发文,撤销近千家建企的资质,其中绝大多数与建造师不足有关。无独有偶,2019年中,天津百家建企资质遭撤,也是类似的原因。
对于资质的需求催生了挂证,其中要害便是建企资质与注册人员挂钩这一现状没有改变。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期待在来年能有所变革。
用资质“管住”企业
资质是许多建企吃饭的“饭碗”,因而,对于层出不穷的违规行为,政策方也开始以撤销、降低资质等作为监管手段。
比如说日前人社部发文,未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等规定的,除处以罚款外,在改正前不得承包其他施工项目;拒不改正的,由住建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拒不改正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其建筑施工资质。
监管手段不断升级
近年来,住建部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手段不断升级。除了上面提到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措施外,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告知承诺系统,加强动态核查。
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对企业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四库一平台,监督项目业绩记录。
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对于建筑业来说,资质问题是也一直将是各大市场主体所关注的热点。在过去的一年里,建企资质相关政策环境得到了大幅度改善,但也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期待在新的一年里,建企资质改革的步伐能更进一步!
当前,苗木产业正日益兴盛,对于苗木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的了解和遵守显得尤为重要。作为苗木采购者或供应商,遵守相关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正常交易,还能有效规避风险,确保双方利益。本文将深入探讨苗木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帮助各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做好苗木采购工作。
一般而言,苗木采购招标的基本流程包括需求分析、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等环节。在这个基本流程中,各个环节都对应着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都应严格遵守,确保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苗木采购招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规格、采购数量、质量标准、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招标文件的发布应当明确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以便供应商及时获取并提交投标文件。
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苗木采购招标的重要环节之一,招标单位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招标。招标公告中应包含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资格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
3.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投标文件中通常包含了公司资质证明、产品样品、报价单、服务承诺书等内容,其中关键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4.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是评定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评标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评标标准可以包括价格因素、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多个方面,供应商需全面考虑并做出相应准备。
5.中标公告
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应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并通知中标供应商参与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中标公告中应包含中标结果、中标理由、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在苗木采购招标过程中,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合法合规
在进行苗木采购招标活动时,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采购单位应合法依据,供应商应合法经营,确保招标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2.信守承诺
参与苗木采购招标的各方应当信守承诺,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性陈述。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质量等承诺应当切实可行,以免造成后续纠纷。
3.保护知识产权
在苗木采购过程中,需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采购单位应确保采购的苗木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4.信息保密
苗木采购招标涉及大量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各方在交流和合作过程中应重视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涉密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商业机密不受侵害。
5.诚实守信
苗木产业是一个讲信誉的行业,各方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契约精神,提倡诚信经营。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长期稳定。
苗木采购招投标涉及众多环节和规定,各方在参与其中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只有合法合规、信守承诺、保护知识产权、信息保密、诚实守信,苗木产业才能实现良性发展,为行业持续繁荣注入新的活力。
设备类(含服务和软件):进口,中国国际招标网国产,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工程,各省市招标办网站
苗木采购是园林绿化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招投标过程涉及到众多规定文件的执行和遵循。本文将对苗木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依据,对苗木采购招投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该法,苗木采购项目需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共财产的有效使用,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国家利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苗木采购招投标过程中,需明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标准;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符合法定条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评审标段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标办法,以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同时,政府采购法还规定了招标结果的公布、供应商投诉和争议解决等相关程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苗木采购招投标的实施办法是具体针对苗木采购活动制定的规定文件。这些办法详细规定了苗木采购招标的程序、要求和标准,为苗木采购招投标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苗木采购招标项目应充分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所有有意向的供应商都能获得公告信息。同时,供应商需要根据规定的招标文件准备报名资料,并按照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明确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并明确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
在评标环节,实施办法要求组织评标专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公示并签署评审报告。同时,供应商可以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机关招标办公室应及时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除了中央政府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外,地方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也会制定地方性的苗木采购招投标办法。这些办法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补充和细化了中央政府规定的苗木采购招投标流程。
地方性苗木采购招投标办法通常会对苗木采购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例如对苗木的规格、成活率、健康状态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地方性办法还会就苗木价格的核查、供应商的信誉审核、申诉解决等程序进行具体规定。
苗木行业协会或园林绿化协会会制定行业准则,对苗木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行业指导和推荐做法。这些行业准则通常是根据行业发展和实践经验总结而来,对于苗木采购招投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行业准则会从苗木品种、生长情况、供应商选择、合同条款等方面提出操作建议。通过依照行业准则的规定进行苗木采购招投标,能够提高采购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苗木质量和项目的成功实施。
苗木采购招投标是园林绿化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遵循相关规定文件能够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市场竞争,提升园林绿化项目的质量。在进行苗木采购招投标时,需要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苗木采购招投标的实施办法,以及地方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地方性办法。同时,参考苗木行业协会或园林绿化协会制定的行业准则,能够更好地完成苗木采购招投标工作。
苗木采购是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在进行采购过程中,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招投标规定文件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规定文件为采购方和供应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对于苗木采购招投标,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规定文件:
若您需要在苗木采购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文件,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和下载:
遵守招投标规定对于苗木采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在下载和使用招投标规定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综上所述,苗木采购招投标相关的规定文件对于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至关重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遵守这些规定,可以帮助您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并确保与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合作顺利进行。
希望您能够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文件,以保证您的苗木采购顺利进行,同时为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对绿化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苗木采购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在采购苗木的过程中,很多单位和个人会选择进行招投标,以确保采购的公平和合理性。那么,苗木采购招投标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招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这就意味着苗木采购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招投标,那么招投标法就会适用。
对于采购人来说,在进行苗木采购招投标时,他们需要遵守一定的基本义务。首先,采购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苗木采购招投标文件,并对文件进行公示。其次,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此外,采购人还需要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最后,采购人还需要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与采购人相对应的是投标人,在参与苗木采购招投标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基本义务。首先,投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其次,投标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投标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如书面投标或电子投标等。此外,投标人还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最后,对于企业来说,投标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自身的实力和能力。
在苗木采购招投标结束后,采购人需要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在公示期内,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投诉或申请复议。如果没有异议,则采购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在苗木采购的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存在,采购人和投标人都有权利提出投诉或申请复议。对于采购人而言,如果发现投标人存在不正当行为,可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已经中标的,可以取消中标结果,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对于投标人来说,如果发现采购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行为,可以提出投诉,并要求采购人进行重新评标。如果对采购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投标人还可以向有关监督机关申请复议。
苗木采购招投标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益。为了确保苗木采购的公平和透明,法律对招投标有了详细的规定。在苗木采购招投标过程中,采购人需要遵守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招投标文件并公示,组织评标委员会等。投标人则需要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支付保证金,提供资格证明等。对于违法行为,采购人和投标人都有权利提出投诉或申请复议,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于苗木采购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
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苗木采购**逐渐成为了各类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确保苗木采购的公正、透明,有效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苗木采购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招投标规定**。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苗木采购招投标的相关规定,从而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
苗木采购的招投标不仅是为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也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通过公开招投标,能够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此外,该过程还确保了各方在采购中的权益,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苗木采购招投标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以下几项法规:
苗木采购的招投标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在参加苗木采购招投标时,投标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评标标准是确保公正选拔中标单位的关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苗木采购的招投标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以下是部分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苗木采购的招投标制度日益完善和重要。通过**招投标规定**的规范化,不仅能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能有效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的解读能为从事苗木采购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感谢您阅读这篇文章,希望通过本文您能对苗木采购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有更深入的理解,帮助您的工作更加顺利。